研究生招生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770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140100)、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代码:085401集成电路工程(专业代码:085403拟接收调剂考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接受调剂时间

20264800:00开放,开放时间为18个小时。请考生尽快填报。

二、基本要求

(一)符合《东莞理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

(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要求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接收学位类型要求

接收学科专业范围

初试科目要求

分数要求

077000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学术学位

学硕

专硕

140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077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54电子信息

0873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1404遥感科学与技术

0702物理学

0803光学工程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英语一英语
科目三:数学一数学二
科目四:不限

国家线(A类)

140100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学术学位

学硕

专硕

140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077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54电子信息

0873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1404遥感科学与技术

0702物理学

0803光学工程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英语一英语
科目三:数学一数学二
科目四:不限

国家线(A类)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含量子技术等)

全日制专业学位

学硕

专硕

0854电子信息

140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077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0873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英语一英语
科目三:数学一数学二
科目四:不限

国家线(A类)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全日制专业学位

学硕

专硕

0854电子信息

140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077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0873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英语一英语
科目三:数学一数学二
科目四:不限

国家线(A类)

(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以上其中一个专业,如同时报考我院多个调剂专业,则视为报名无效。

(五)我院仅接受普通计划考生调剂申请。

三、复试遴选规则

符合上述基本要求的调剂考生,按参加复试人数不高于调剂余额3倍的比例(若调剂余额3人,则比例将适当提高),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筛选进入复试。如果同等条件下出现同分考生,将都纳入复试名单。

四、调剂程序

(一)学院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二)有调剂需求并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浏览本学院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要求填报调剂至相应专业的志愿。不通过调剂系统调剂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三)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对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四)接到网上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系统上确认是否参加相应专业复试。

(五)学院及时给出复试结果。

(六)待录取的调剂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其他说明

(一)调剂考生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缺额计划的1.2倍。对于一次调剂复试未录满招生计划的专业,视调剂生源情况采取多批次复试的方式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学校同一专业调剂。

(三)参加前一批次调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调剂复试。

(四)调剂报名阶段,凡通过调剂系统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不主动解锁,36小时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若需求强烈,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决定是否解锁。

(五)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在复试通知发出后要求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不回复或逾期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六)考生在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拒绝接受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招生计划内,允许复试合格的考生递补录取)。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七)学校不接受考生在调剂系统接受我校拟录取后又要求解锁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申请。

(八)调剂复试工作安排请查阅《东莞理工学院集成电路学院国际微电子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具体复试名单及复试结果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集成电路学院国际微电子学院,邮编523808,电话:0769-22863806

学院网站:https://sme.dg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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