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东莞理工学院集成电路工程全日制专业硕士

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专业类别简介

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紧扣集成电路产业链关键技术难题,致力于解决设计、制造以及系统集成等方向的核心科学及工程问题;结合集成电路科学前沿和产业重大需求,推动学科基础研究、先导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有机衔接,注重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突破与应用。本专业聚焦国家集成电路产业自主可控战略,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万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核心区,紧扣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先进封装工艺、先进存储技术、智能终端芯片设计等关键领域,围绕华为终端、OPPO芯片研发、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重大需求,致力于培养集成电路交叉复合型创新人才、工程实践型人才,支撑和推动集成电路知识创新与产业发展。本专业建有3个国家级实践平台、5个省级科研平台和1个东莞市微电子研究院。突破智能功率驱动集成电路和功率系统控制技术,成果转让至华为、华虹宏力、华润微电子等企业。近五年获广东省科技进步奖3项,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项目36项。本专业现有教职工共计62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3人、讲师20人,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博士36人,OPPO、安世半导体、长工微电子、天域半导体、松山湖材料实验室、链芯半导体等龙头企业聘有兼职导师30余人。本专业拥有相对完整的集成电路课程体系基础,形成了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及经济发展需求的、特色鲜明的教学科研体系。

二、培养目标及要求

面向国家和大湾区经济建设发展需求,坚持“四个面向”“五育并举”,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发展需求的,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较好地掌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掌握所集成电路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现代技术和方法;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熟悉集成电路领域的相关规范与实务技能,在集成电路领域具有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 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备熟练阅读本专业领域外文资料及利用外语进行国际交流和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集成电路工程培养方向

(一)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本方向主要研究数字/模拟/混合信号电路设计,关注逻辑门、存储单元等数字系统核心部件的设计优化;研究放大器、滤波器等模拟电路模块的精度与功耗平衡;解决数字与模拟模块协同工作的信号完整性及干扰抑制问题。

(二)集成电路制造工艺技术。本方向聚焦于从晶圆处理到芯片封测的全流程技术研发,涵盖材料、工艺、设备和系统集成等核心领域。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微细加工技术,器件互联技术,半导体器件特性优化,封装材料与工艺,测试与可靠性验证,新型半导体材料,存算一体技术开发。

(三)微纳器件与集成技术。本方向聚焦于研究微纳器件与系统集成技术的应用化和工程化问题,研究系统集成带来光学、电学和电路方面兼容原理及解决新方法和技术;研究基于存算一体技术的新范式计算架构;研究面向感存算一体的新型微纳器件设计与集成方法;研究新型光电转换材料与器件设计与制备。研究新一代化合物半导体器件和电路研究、超高速集成电路、新型二维半导体、钙钛矿材料及光电器件、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先进LED器件。

四、学制及修业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

五、培养方式

1. 本专业人才培养坚持立德树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采用双导师(校内导师+企业导师)共同指导的人才培养模式。以企业的需求为牵引,以项目或关键技术的攻关为载体,积极探索产教融合、产学结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

2. 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培养。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个性化培养计划的制订、学风和道德教育、课程与论文等,来自企业(行业)或实际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校外导师主要参与实践过程指导、项目研究和论文选题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3. 培养过程包括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环节为半年,在校内完成,通过理论课程、前沿课程、双语课程和产教融合课程等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和相关领域的交叉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实践培养过程一般不少于12个月,此环节主要突出问题导向,企业根据需求提出问题,转化为项目,学生与企业双向选择,学生通过调研、选题+校内实践+企业实践+迭代实践四步走完成专业实践内容,其中选题实践和企业实践在校外行业(产业)实践基地进行。学位论文选题与专业实践相结合,学生在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通过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完成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

4.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申请答辩之前必须修满所要求的学分。专业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分阶段完成,在申请答辩之前必须完成所有阶段的任务。

六、学分要求

参考各教指委发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本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总学分不低于33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26学分,专业实践7学分。课程包含公共学位课(7学分)、专业基础课(11学分)、专业选修课(≥8学分),公共选修课1学分。

七、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学期

考核方式

开课单位

备注

公共学位课

7学分)


22120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6

1/2

考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


220501

硕士生英语

3

48

1/2

考试

文学与传媒学院

212002

自然辩证法概论(自然学科)

1

18

1/2

考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

274001

工程伦理(工程类专业开设)

1

18

1/2

考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业基础课11学分)


科技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

1

16

1

考试

国际微电子学院



《数值分析》

2

32

1

考试

计算机学院



代半导体

3

48

1

考试

国际微电子学院



微纳制造技术

2

32

2

考试

国际微电子学院



集成路设

3

48

2

考试

国际微电子学院


专业选修课

8学分)


现代材料计算与设计

2

32

2

考查

国际微电子学院



集成电路系列前沿讲座(%)

1

16

1

考查

国际微电子学院



微纳传感器原理与应用

2

32

2

考查

国际微电子学院



集成电路后端版图设计*)

2

32

2

考查

国际微电子学院



光电子材料与器件(*)

2

32

2

考查

国际微电子学院



可靠性分析与失效原理

2

32

2

考查

国际微电子学院



射频集成电路设计

2

32

2

考查

国际微电子学院



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技术

2

32

2

考查

国际微电子学院



功率半导体器件

2

32

2

考查

国际微电子学院



微纳电子器件与集成技术

2

32

2

考查

国际微电子学院


公共选修课

1学分)

250201

基于大模型的科学文献阅读与综述

1

16

1/2

考查

电信工程与智能化学院

任选

1

学分

250202

基于人工智能的仿真优化

1

16

1/2

考查

电信工程与智能化学院

250901

理工类科研辅助软件及应用

1

16

1/2

考查

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

250801

人工智能与科研创新

1

16

1/2

考查

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250401

智能科研方法论:AI辅助的学术创新实践

1

16

1/2

考查

机械工程学院

251501

学术与科研工具

1

16

1/2

考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51801

AI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

1

16

1/2

考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51901

半导体科学探索

1

16

1/2

考查

国际微电子学院

250301

基于大模型的人文社科文献阅读与综述

1

16

1/2

考查

经济与管理学院

252201

啤酒酿造

1

16

1/2

考查

生命健康技术学院

补修课

导师确定,不计学分


课程说明

1.硕士研究生凡入学时英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修硕士生英语,期末考试按85分计入成绩。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者(成绩425分及以上);

2)托福IBT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6分及以上;

3)专业英语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

4)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70分及以上。

2.若研究生在我校已修过(不包括在外校修学)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某门课程,可以申请免修。研究生在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需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才可获得学分。

3.跨专业(学科、专业性质相距较远)录取的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补修本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学分)。

4.*表示校企合作课程,**表示案例课程,#表示双语教学课程,%表示前沿课程。

八、培养环节及要求

培养环节

培养环节要求

时间安排

学分

安全教育及学术道德

必修环节,不计学分。

以开展安全教育及学术道德讲座的方式进行,通过考勤进行考查。

1-6学期


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于入学后一个月内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的人才培养计划的制订应符合电子信息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也要结合学生的知识结构、学术特长、研究兴趣、能力基础等情况,体现个性化发展的同时,贯彻因材施教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培养计划经导师和学位点同意后执行。

1学期


学术活动

参与学院安排的学术报告会、科技讲座或报告不少于8次,其中第一学期不少于3次,根据导师安排参加国内相关会议。通过考勤进行考查。

1-6学期


专业实践

第一阶段

调研及选题:1.研究生在第一学期,进入相关企业开展调研和实践,梳理总结企业需求、发现问题,转化为专业实践项目;

2. 企业直接根据需求,将企业项目、课题转化为学生实践课题,与企业与学生双向选择,确定为学生的专业实践项目;

3. 学生结合自己的研究兴趣和专业特长,在双导师指导下制订实习实践计划,完成调研和选题实践,并将实践计划上报学位点。

1-6学期

7

第二阶段

校内实践:根据选题初步制定解决方案,在校内实验室或实训平台实践,掌握解决问题的理论和方法及项目研究的初步技能。

第三阶段

企业实践:研究生在合作企业,实施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初步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工程问题。实践期间,在双导师指导下,按个人专业实践计划进行实践,在实践中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并完整参与一项企业实际工程项目。研究生以“周记”形式记录实践过程,并撰写《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企业工程实践结束后,研究生以专题报告会的形式在本专业领域内汇报实践工作情况。学位点组织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对研究生的企业工程实践环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

第四阶段

迭代实践: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总结,形成应用型创新成果。

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结合企业工程实践调研梳理出的问题,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调查研究,在第三学期初提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选题要与工程实际问题相结合,必须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和应用价值。选题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先进性,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和较好的推广价值。开题报告的字数不少于5000字,阅读及引用参考文献不少于50篇。

开题报告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由学位点组织。开题报告分为“通过”或“不通过”。开题报告如未通过,应在3个月内重新组织开题,不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培养环节。涉密论文的开题报告按照《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涉密及“延期公开” 学位论文管理规定》执行。

研究生可延迟开题,但延迟后的时间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3学期


中期考核

在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研究生填写《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学院将组织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能力、科研实践能力、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

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复查“不通过”者直接予以淘汰,按《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公开进行,最晚距离申请答辩的时间不少于半年。中期考核具体要求参照《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4学期


学位论文

专业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内容包括:工程设计与研究、产品开发、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等,但必须将其以论文的形式提交。

具体要求为:

1.论文工作有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成果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论文撰写应符合《东莞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

2.学位论文通过形式审查和学术不端行为审查后,经导师同意,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学位论文工作其他环节参照《东莞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3.涉密学位论文按照《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涉密及“延期公开”学位论文管理规定》执行。

5-6学期


毕业与学位申请

1.学位论文答辩前,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研究生在其最长学习年限内达到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审查等)要求、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

2.满足毕业条件,课程成绩绩点达到2.0,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授予学位: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被SCI、EI索引的期刊或国际会议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

2)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身份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件或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1件;

3)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身份申请并获得软件著作权1项;

4)第一负责人身份获得学校认定的D类以上大赛二等奖以上;

5)获得职业资格认证或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职称;

6)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参与完成的成果通过省级以上鉴定;

7)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大型企业标准或以上级别标准1项;

8)其他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成果。

注:所有成果的第一单位必须为东莞理工学院。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核,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导师意见,根据学位论文质量和学术成果水平,提出授予学位的建议,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学位。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参照《东莞理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和《东莞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6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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